洗面奶属于皮肤清洁剂海关清税标准
无论是出境旅游还是跨境电子商务,洗面奶通常都是"海外"商品。然而,洗面奶不仅用于去除面部皮肤表面的污垢,而且还能保持皮肤的新鲜感、舒适性和正常的生理功能,在入境时是否被视为化妆品或皮肤清洁产品?
虽然人们不需要区分日常使用,但在入境商品的海关分类中,化妆品和皮肤清洁产品被划分为不同的税目,其中,化妆品被归入第33.04项,皮肤清洁产品列在第34.01项下,每项下都有不同的小标题。
根据《进出口商品和项目税则注释》,第33.04项指的是"美容产品或化妆品,护肤品(药品除外),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;指(趾)甲类化妆品",分目3304.10为"唇类化妆品",3304.20为"眼类化妆品",3304。进出口税则商品及项目注释中的01,指肥皂;有机表面活性产品,条状,块状或模塑;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清洁用制剂,制成零售包装的液体或糊状,不论是否含有肥皂;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,涂布或涂覆的纸,絮,毡及无纺布30是"美甲化妆品",3304.99是"其他类美容产品或者化妆品,护肤品(药品除外)"。和标题34。其3401.11分项为香皂和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(条状,块状或模塑形状);3401.19免洗肥皂和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(条状,块状或模制),清洁湿巾;3401。
那么洗面奶属于哪种分类呢?"据"北京青年报"记者了解,从本月起,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"2020年商品分类决定"(2020年第108号),编号为W 2020-11和W 2020-12的商品分类决定,将洗衣、剥落等液体和贴皮清洁产品(零售包装)归类为第3401.3000号税号。因此,洗面奶按洁肤产品分类为税号3401.3000。根据"进出口关税管制手册"(2020年版),皮肤清洁产品的税号为3401.3000,进口最惠国税率为6.5%,一般税率为130%,增值税为13%,不征收消费税,出口退税率为13%。